将手机留在校外 将自律带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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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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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槎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和处理制度

2021年1月15日,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红头文件文件第一点明确规定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学生带手机入校园或课堂、在家过度使用手机已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真假难分,学生分辩能力不强,一些虚假的信息内容影响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使得部分学生过度相信虚拟世界,无法回到现实生活中来,更造成一些学生自私、任性、冷漠、消极,甚至于反社会,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弊远大于利。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遏制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素质发展根据教育部、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和处理制度如下制度所指的移动设备包含手机、平板电脑、IPAD、智能电话手表等。

.禁止学生将手机等移动设备带入校园

在校期间家长和学生如需联系可通过班主任科任老师校园电话教师办公室电话等进行联系。

.极特殊原因需要手机入校园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级长、学校德育处主任三方签名同意后,才带入校。带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手机禁带入课室或课堂

.违反以上规定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次违规学生写书面说明,家长回校签名、手机;

2次违规学校代收手机,家长回校写保管申请书、签名,由班主任代为保管到学期结束时,家长再次回校签名、领回手机;

      3次或以上违规,按第2次处理,记大过处分,并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指南的规定,该学生该学期的“公民道德素养”一项评定为D等。     

以上关于学生手机管理和处理的制度,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中学

2021年5月1日